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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品质家电下乡拉动过亿消费

2026-04-27 07:11:50

  随着我国几个省区家电下乡试点取得成功,云南省自今年3月7日起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成为第三批家电下乡的成员。在短短3个月内,家电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村群众带来了实惠,扩大了农村消费需求,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从而促进了该省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

  截至6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通报,该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3337台(部),销售金额1.3177亿元,县(乡)财政部门已累计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796万元,涉及补贴家电36939台(部)。在西部的全国第三批实施家电下乡的省份中,补贴兑现金额名列第一。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云南省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

  云南每年将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家电下乡,使84万多户农户、300多万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同时,云南还将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把更多的农产品输送到城市,促进城乡一体化。

  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优惠的价格得到了云南省广大农村群众的拥护和喜爱,但是不了解情况的群众也有些担心,怕下乡产品是淘汰积压商品,不能跟上现在市场的流行趋势,质量有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相关部门表示,商务部、财政部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为了防止生产企业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

  同时,云南省质监局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和执法打假工作,确保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

  随着家电下乡产品类别、范围的不断增加,该省一些生产企业的产品也被确定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迅速组织开展对这些企业产品的专项检查,确保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将其作为2009年政府为人民群众办的重点实事和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狠抓落实。

  “家电下乡”产品类别也由过去的4个增加到了8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

  云南省财政厅于2009年1月初下发了《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实施家电下乡所需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2009年3月,财政部预拨云南省1至9月家电下乡中央补贴资金32739万元,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补贴资金通过追加省级财政预算,一次性安排省级配套补贴资金8185万元,共计40924万元,并已于3月5日全部下达到各州(市)财政局。再由各县(市、区)将资金拨付到财政补贴资金特设专户进行管理,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拨付到农户在当地信用社办理的“一折通”或其他储蓄账户上。

  截至2009年6月10日,全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3337台(部),销售金额1.3177亿元,县(乡)财政部门已累计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796万元,涉及补贴家电36939台(部)。

  从财政部家电下乡网近期工作进展通报情况看,云南省在全国第三批实施的家电下乡省份中,补贴兑现金额仅低于江苏、河北、江西,在西部省份位居第一。

  从各州、市发放补贴的情况看,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已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数量和金额最多,补贴金额分别为92.3万元、89.7万元和67.6万元,占全省补贴资金总额的15.7%、15.3%和11.5%。

  云南省通过有效的家电下乡工作,引导和推动了农村家电消费,提高了农村家电普及率,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和质量。

  同时,该省有记录的家电下乡网点已达3800多个,这将引导更多的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关注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对促进城乡市场的融合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云南省财政厅已印制12万份图文并茂的家电下乡购买及补贴指南宣传画,已分发到各州(市)、县,并于近期内在乡镇和行政村广泛张贴,积极宣传该省家电下乡的销售和补贴工作。

  据估计,云南省家电下乡活动全面开展后,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消费超过35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